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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必赢会员中心网页版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作者:liyanyan发布时间:2023-10-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课程的德育功能,进一步提高立德树人成效,根据《重庆市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437必赢会员中心网页版课程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申报条件

第二条  申报课程应为开设2年以上的非思政课程;并且课程已开展不同形式的“课程思政”教学实践,能够深度挖掘课程本身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家国情怀、法制意识等内容自然融入教学过程中。

第三条  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

第四条  申请立项的课程需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公共基础课应充分发挥厚植爱国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提升综合素质的核心作用;专业教育课应根据本专业课程思政目标,深度挖掘提炼专业教育课程中所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梳理出所有专业教育课的课程思政建设指标;实践类课程应充分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实验实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实践类课程,弘扬劳动精神、锤炼意志品质。

2.课程至少梳理出3个以上思政元素,案例库中已有不少于8个思政资源。

第五条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评选每年进行一次,教务处发申报通知,课程负责人向所在学院申报,经学院推荐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全校项目进行评选。

第六条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每年评选10门左右,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第七条  获得学校立项的课程,给予0.3万元/门的经费资助,获得市级以上立项的课程,若其主管部门关于经费配套问题有政策性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的,对于有经费拨付的,学校将不再给予经费配套。对于来源单位无经费资助的且无明确规定的:获得市级立项课程,给予1万元/门的经费资助;获得国家级立项课程,给予10万元/门的经费资助。根据实际建设成果发生费用情况在额度范围内报销。

建设与管理

第八条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建设内容见附件2,按照建设内容建设完成后,校级课程项目至少应有以下1-7项成果方可提交验收申请。

1.一份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明确思想政治内容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

2.一套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衔接、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新课件

3.一份体现全课程教学中思政元素教育方法与载体途径的新教案。

4.在校内教学平台上建设一个形式与内容丰富的课程思政资源库,不少16个,内容可以是:人物故事、经典事例/案例等,形式可以是:视频/word/PPT等。

5.一份能够反应教学效果的评价,可以是:反馈/感悟/调查问卷/听课表等形式的学生评价或同行评价。

6.一个10分钟左右的“课程思政”微视频,或者1节课的教学视频。

7.其它能体现改革成效或者特色亮点的课程建设材料,不少于1项。如:全校示范公开课资料,参加各类可以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会议的课程建设团队教师的发言稿、论文等交流资料,校级说课/讲课比赛获奖、案例获奖等。

第九条  验收程序:校级课程项目,课程负责人提交结题申请,教务处集中受理,并组织专家评审;被认定为市级、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课程,自动结项。

第十条  市级、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申报、运行与管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原则上市级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从校级课程项目中择优申报。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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